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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克萨斯州安徽同乡会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会员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四章 经费管理
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
第六章 附则


第一章 总则


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老乡在德克萨斯州的联系,团结互助、共谋发展,特成立本会,为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章程。
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德克萨斯州安徽同乡会,英文名: ANHUI ASSOCIATION OF TEXAS简称“安徽同乡会”(AHAT)。
 第三条 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美国有关法律,合法开展一切活动。
 第四条 本会是一个非政治、非盈利、非宗教性社团组织,是一个对安徽、对德州有联系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。
 第五条 本同乡会的宗旨是:联合会员,精诚团结、互相帮助、共谋发展。
 第六条 本会会址暂设在本会会长住址。

 

第二章 会员


 第七条 凡是生在安徽,长在安徽和在安徽生活、学习、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乡亲及其亲属们,承认本会章程,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、执行本会决议者,可以申请成为本同乡会会员。若特殊情况不符合会员标准, 经理事会批准可成为荣誉会员。
 第八条 会员分家庭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 第九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  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  (二)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;
  (三)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,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  (四)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;本会成立的第一年会费免交;
  (五)关心本会工作,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;
  (六)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。

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  (一)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、参加有关会议的权利;
  (二)享有表决权、选举权、和被选举权;
  (三)有分享信息,得到本会和会员帮助的权利;
  (四)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;
  (五)有在本会网站上发表信息的权利,但不得中伤和诽谤他人;
  (六)对本会财务开支有知情权。

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同乡会者,须填写“会员登记表”。
 第十二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。

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
 第十三条 同乡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,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  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  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
  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  (四)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
  (五)决定同乡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。

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
无特殊情况发生每届一次,定在年会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本会设理事10-25名,其成员由
理事会成员推荐或自荐产生, 会员大会选举通过,在闭会期间领导同乡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
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  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  (二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  (三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  (四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  (五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;
  (六)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  (七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  (八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,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 第二十条 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  (一)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;
  (二)热心本会工作,乐于助人,有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;
  (三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
 第二十一条 本同乡会设会长1名,聘请荣誉会长1-2名、副会长2-4名、秘书长1名,会长、副会长必须是出生或生长在安徽五年以上的安徽人。

  (一)会长由副会长中选举产生、副会长由理事中选举产生,荣誉会长由理事会聘任。每届任期 年,可连选连任。任期至接任年后的换届大会新老会长交接为止。若所有副会长都因故不能参选会长,可由董事会推荐人选代理会长接替其职务,另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聘任顾问若干人。

     (二)会长可指定一名副会长为执行副会长。

     (三)同乡会董事会由历届前会长及现任会长组成。董事会有义务作为顾问扶持帮助现任新会长。董事会有权提议罢免会长,罢免决议须经理事会2/3或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     (四)董事可自由参加理事会议,并拥有与理事同等的权力和义务。若董事想竞选会长,需要先竞选副会长,再竞选会长一职。

 第二十二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  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
  (二)组织日常工作,实施落实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决议;
  (三)代表同乡会与政府机构和其他社团组织联系;
  (四)想方设法增强本会的影响力。

 第二十三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会务,当会长因故缺席时,执行副会长代表会长执行其所有义务。
 第二十四条 被当选的各位同乡会理事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同乡会做贡献,在经济上、精力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。
理事需积极参加同乡会举办的活动。在任理事任期内应参加至少半数以上由同乡会主办的活动,理事有自主退出理事会的自由,如有特殊原因可在年度换届选举时向理事会申请暂停理事资格,待条件许可时可申请复职。

 


第四章 经费管理


 第二十五条 协会经费的来源
  (一)本会会员缴纳的会费,个人会员每年会费美金10元,家庭会员每年会费美金15元,
每年开会前缴清。本会成立的第一年会费免交。终生会员一次性交会费美金100元,以后不用每年交会费。
  (二)会员自觉捐赠,当选理事应该给予一定的捐赠。
  (三)本会网站和其他创收。
  (四)其他社会赞助。

 第二十六条 本会来源经费属安徽同乡会全体会员所有,用于会员活动开展,用于网站维护,用于对外联络。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制定,全体会员有权监督。


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


 第二十七条 本会主要组织如下方面的服务和活动:
  (一)组织安徽同乡聚会,加强联系、共叙乡情,把这里变成德州安徽同乡的乐园;
  (二)加强和中国安徽的联系,让安徽人了解德州 、让德州人了解安徽;
  (三)帮助安徽来的新移民安家定居,为安徽来的观光者免费导游,把这里变成安徽老乡在德州的接待站;
  (四)为安徽来的留学生做好服务咨询工作,使他们身在异乡有家的感觉;
  (五)建立对外联系和沟通的平台,提高安徽老乡在中国和美国的社会地位,把这里变成海内外和上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;
  (六)组织各种考察团外出参观旅游;
  (七)建立生意合作及工作机会平台,共谋发展,为老乡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;
  (八)组织中华传统节日聚会,鸿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,为美国多元文化增光添彩;
  (九)根据安徽老乡的各有所长,开展互帮互助活动,如免费报税、财务、教育、医疗咨询等;
  (十)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。


第六章 附则


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于2012121日会员大会讨论通过, 2018年6月理事会投票通过修改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